现役军人酒驾出了交通事故的,首先是由肇事地的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处理和认定责任。然后由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进行处理。属于犯罪的,那么就有部队的军事法院予以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依法应当吊销、注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对现役军人实施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处理。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依法暂扣、吊销、注销驾驶证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将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吊销、注销驾驶证的,还应当将驾驶证送交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