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怎么处理

时间:2024-10-07 23: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2、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交通事故双方是否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不影响交警放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此时就是保全程序,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网友还关注

查看更多车系

附近经销商

查看更多经销商

热门车系推荐

热门品牌推荐

首页  > 百科  >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 正文
抽半价车
抽半价车
每周1辆!
到店红包
到店红包
看车就送168(最高)
购车
百万购车补贴
千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