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时间期限是多久

时间:2024-10-07 13: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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