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骑电动车被交警抓了怎么办

时间:2024-10-07 01: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广州市的公民驾驶电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需要根据具体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如行经人行横道时未礼让行人的,由交警部门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第八条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二点二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但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除外。

(三)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过江隧道以及其他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四)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五)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六)不得实施其他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

(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其他通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遵守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车辆。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网友还关注

查看更多车系

附近经销商

查看更多经销商

热门车系推荐

热门品牌推荐

首页  > 百科  > 广州临时牌去东莞会抓吗  > 正文
抽半价车
抽半价车
每周1辆!
到店红包
到店红包
看车就送168(最高)
购车
百万购车补贴
千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