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摘要:要分车主是否有过错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车主存在过错:(1)出借的机动车存在缺陷,并因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2)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3)
要分车主是否有过错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车主存在过错:
(1)出借的机动车存在缺陷,并因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
(2)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3)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等危险因素导致不能驾驶或者不宜驾驶机动车情形仍出借的。
出借人在借出机动车前,应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首先审查借用人是否具有相应的驾驶资质和适宜驾驶的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有义务赔偿,车主是义务投保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支持。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受害一方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