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后,每年可以开始两次审判。按照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此外,机动车可以在年检日前三个月接受年检的检验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内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 (一)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5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二)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4)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检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五)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每年检验一次。在规定检验周期内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的营运机动车,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6)已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能再转让(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要买卖,可以先去车管所办理车的报废单(取消车的档案),再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