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省直机关在济南的工作人员都有鲁W车牌,2016年底左右,“鲁W”车牌停止挂牌。目前已全部取消,由鲁a代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18年10月起,山东将全面取消“鲁O”、“鲁W”车牌,到12月31日,全部换发车牌。2019年1月1日起,对悬挂“鲁O”、“鲁W”号牌车辆的车主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同时,山东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路面集中检查交费,对继续使用“鲁O”、“鲁W”号牌的车辆进行法律法规处罚,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附鲁O和鲁W车牌介绍:
省直机关公车为鲁O,省直机关私家车为鲁w。
“O”车牌始于上世纪90年代,公安车辆专用,享有优先通行权。由于各地民众对“O”车牌通常享有的优先通行权意见很大,一些省份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取消该航段的车牌。
早在2003年,黑龙江省就取消了“O”牌;2004年,上海全面取消“沪O”车牌。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山东开始建立“鲁O”车牌车辆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