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是指提前报废旧车和“黄标车”,换成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符合条件的汽车可以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地区时间政策会略有不同,补贴金额在3000元到2万元不等。在申请和领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时,购买新车的汽车销售商可以更换我们的代理机构,也可以自行办理。
具体操作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车辆报废时,到车辆注册地市县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新车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与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对符合条件的报废老旧车、“黄标车”和新车,财政部门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业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