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在新国标中开辟了电动自行车“劝导查纠”,重点是长过渡期的劝导教育,因为对非机动车头盔没有硬性规定。然而,机动车辆中的汽车不同于摩托车。关于头盔和安全带有绝对严格的规定。首先,我们要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最基本的第五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时,驾乘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头盔。
安全带&道路等级
公共道路分为1~5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道路限速不同。其中,城市(主城区)道路限速普遍很低,30/40/50公里/小时的标准不一,部分狭窄低速双车道或一车道道路限速最低。在这些道路驾驶理论中,仍然需要合理系好安全带,但在现实中,并没有那么严格;即使面对管理层,也不例外。这叫人性化管理。
知识点:在上述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限速≤50km/h),乘客未按要求系安全带,唯一的管理方法就是改正后立即改正,并给予口头警告!(劝导教育)从理论上讲,驾驶员应该合理系好安全带,因为法规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的,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不得分”。即使车辆需要有正确的坐姿,也要系好安全带,以确保在突然刹车时的稳定性。
特殊场景解析关键词_行驶中
所有规则的文本描述只要求“驾驶”车辆。理论上,车辆按规定停车是没有限制的。比如在路口停车等红绿灯的时候,解下安全带就不违法。也有过哥哥在信号灯路口下车放松(锻炼)的案例,结果只是劝导教育,因为这种行为并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特殊场景:在雨雪等特殊交通和气象条件下,车两侧后视镜和前挡可能会因温差而出现严重雾霾,或者镜片上密集滴水导致无法识别车后路况。但是电加热驱动水的效果比较慢,并不是所有的车辆都有这个功能。因此,此时在停车的前提下,摘下安全带进行紧急处理,即使下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下车,也没有问题。
相对高速道路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
在这些道路上行驶时,司机和乘客都应该系好安全带,这是一条硬性规定,也是为了他们好。根据细则,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可按“50元2分”的标准处理,不系安全带的公路旅客按“20元不得分”的标准处理,其他等级的公路旅客不系安全带的按“5元不得分”的标准处理。
总结:不系安全带的待遇标准其实很低,所以还是有很多乘客有幸对安全带有些“轻视”。但规则要求,系安全带必须是为了驾驶员和乘客好,因为仅仅依靠安全气囊并不能有效保护他们,反而可能造成更严重的伤害。由于气囊爆裂的瞬间填充速度为毫秒级,所以在填充过程中180 kg的冲击力是有利的。
驾驶员和乘客在安全气囊充气过程中,在没有安全带“约束减速”的情况下,会到达满充位置,被“击中”的概率极高。所以安全气囊也要配合安全带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保护成功的概率会增加50%到60%。那么,作为汽车司机,你就有义务教会身边的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当然,在低速公路上面对特殊情况,也不必太死板。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