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山东菏泽市第一学校门口下着雨,一辆鲁R15×××白色轿车从这里经过。司机没有礼貌地对待路过的学生,而是把车的前部推到孩子们的腿上,让出了一条路。
当学生过马路时,这辆白色的车无视学生的安全。它没有对行人礼貌,而是推着学生往前走。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是一位名叫张的女子,施法时间是下午两点多,当时学生们正在上学。
张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通行时,应当避让行人过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驾驶人张被罚款50元,记3分。
经过处罚和教育,车主张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在警察教育的过程中,她不停地擦着眼泪,要求通过镜头向学生和家长表达真诚的歉意。
事发后有网友说,鲁R15×××车主,你这么着急?据媒体早前报道,菏泽市文明办表示,如果单位业主鲁R15××××××××××××××××××××××××××××××××××××××××××××××××××××××××××××××××××××××的所在
文明驾驶是驾驶人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修养的表现,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谐的基础,主要体现在文明驾驶和礼貌驾驶两个方面。要做到文明驾驶,驾驶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修养。另一方面,要日积月累,养成好习惯。
幸运的是,事件中没有人受伤,但如果一些学生因道路湿滑而意外摔倒,后果将不堪设想。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作为基础,需要有一套实用的教材与我们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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