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残评定交通费大致包含什么?
关于项目收费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的说明
300-600名损害评估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300-600
400-800名劳动能力和伤残评定鉴定师
行为评估师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600-1000名伤害与疾病关系的鉴定人
男性性功能鉴定师500-800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师2000-3000
活检摄影师50-80
毒理分析根据法医毒理鉴定单独收费。
(二)交通事故法医病理鉴定费用
(一)尸体的检验和鉴定
1、500-1000具传染病、放射性和腐败尸体将收取30%的费用。
2.开棺使用的尸检鉴定工具不超过4000件。
(2)死亡鉴定和全检2500份
1、死因鉴定用不超过1000个。
2.死亡模式识别工具不超过1000个。
3、死亡时间鉴定用不超过1000。
(三)鉴定伤(死)物不超过1000件。
(四)死亡前后伤情鉴定不得超过1000人。
(5)1000-2000年死亡后的个人身份
(6) 30%将被收取1000-2000腐败器官的组织病理学鉴定费。
(7)对1000-2000份溺死硅藻和腐败器官样本收取30%的费用。
(8) 20-100个尸检摄影工具
(9)尸检视频光盘100
二、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关于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是鉴定费应由原告本人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即受害人直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第二种意见认为应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各方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实践中,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付费的原则,举证人支付的鉴定费仅指举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支付的预付款。如果责任最终归哪一方,人民法院会在案件审结后的判决书中确定哪一方最后付款。
2.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一般原则。消耗司法资源是对败诉方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则,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的无味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及其经济利益。
3.被害人伤残鉴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鉴定结果也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了有根据、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应当由加害人承担。
综上所述,交通伤残评定费的鉴定包括对伤者肢体、器官、面部功能是否受损等的鉴定。不同的鉴定费有不同的收费原则。鉴定后确实伤残的,可以立即申请伤残赔偿,鉴定相关费用的最终承担者多为过错方,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保留相关鉴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