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至人伤谅解书的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4-09-03 00: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谅解书的内容是什么?

谅解书

xx年xx月xx日,驾驶人xx在xx路段与xx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xx死亡。

事故发生后,xx积极与受害人xx亲属协商赔偿相关事宜,自愿达成《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Xx支付xx家庭成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元。

对于xx的死亡,事故司机XX向我们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在经济情况不充裕的情况下,积极协商经济赔偿,通过各种渠道提出赔偿。

我们认为他的悔改是好的。作为死者家属,我们也能理解xx的疏忽。因此,请求相关司法机关在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处罚。

致xx县公安局xx县人民检察院xx县人民法院谅解:xx(死者父亲)xx(死者妻子)xx(死者儿子)

二、交通伤害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再就业损失、再就业短期生活费、临时失业费。住院或采购费用、跨省返乡交通费、县域内交通费、县域间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起诉取证跑腿、差旅费、伤药缝合输液造成的伤害或痛苦、各种复印费。

报废或者财产损失、必要的营养、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由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直接损失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该折价归还或补偿。对部分可修复的车辆、设施、物品,应当补偿维修费用;因局部损失造成折旧的,还应当赔偿折旧部分的损失;不能修复的,按实际价值补偿。

间接损失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间接损失的,侵权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因受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服务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支付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伤害是外人无法衡量的无形伤害。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不能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只能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区域经济环境、当事人身份、当事人家庭背景、案件中当事人的责任、社会影响等,在类似的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确定。

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必须尽快被送往医院。具体补偿情况要根据医疗结果确定。此外,对于已经造成刑事责任的,还可以出具相关谅解书,结清相关情况。在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你可以在某些程序中减轻你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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