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前郭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时间:2024-09-02 08: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新华网长春9月4日电(记者王蒙)记者从吉林省郭谦县获悉,3日,一辆由吉林省镇赉县四方坨子镇开往吉林市的公交车与一辆在对向车道行驶的货车相撞,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0余人轻伤。经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系货车逆向违规行驶所致。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认定死者和伤者,并协助其家属处理死者事务。同时,当地警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路段和街区的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9月3日11时55分,牌照号为的宇通客车。冀B36355在302国道695公里处与行驶在对向车道的冀J24256解放牌货车相撞,造成7人死亡(2辆货车、5辆公交车),2人重伤。经公安部门初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系货车违法逆向行驶所致。事故发生后,郭谦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工作。同时,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地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伤员救护组、善后处理组、维稳组、综合调度组、宣传报道组、安全生产检查组六个小组组成,同步开展工作。由县公安、交通运输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的鉴定小组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并在省、市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认定事故原因。县卫生部门积极协调市县医院抢救伤员。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做好死者、伤者的认定工作,同时增加警力,加强对特定路段、街区的巡查,防止事故发生。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死者进行尸检,并协助其家属处理死者事务。此外,除两名重伤乘客外,其他乘客的伤势均有所好转。

【法制网站提示】对于交通事故,我国刑法规定了特殊的罪与罚。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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