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八措施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

时间:2024-09-01 18: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为改善佛山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环境,保障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实际,市交通、公安、物价等部门昨天研究制定了8项改善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环境的措施。

一是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力度

为进一步为出租车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市、区两级公安、交通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动,并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含异地营运)专项整治活动;通报打击非法营运激励措施,动员社会力量提供线索,加大对注册车、黑车、非现场停车作业等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二、依法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

公安部门警务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道路的部署和巡逻,确保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严厉打击以恐吓、砸车等手段阻挠出租车在道路上正常运行的违法人员,特别是黑恶势力。

针对个别娱乐场所、酒店强行收取保护费、候车费、殴打出租车司机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联合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依法严惩。

三是降低出租车司机向企业支付的费用。

(一)2006年以后,出租汽车通过政府招标投放的,每月每辆出租汽车的缴费额减去400元。

(二)其他车辆,每辆每月向企业支付1100元以上、300元以下;支付给企业的月费高于800元但低于1100元(含1100元)的,减为800元;每辆车每月支付给企业的费用低于800元,保持不变。

上述减费包含企业缴纳的补贴费用,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每月月底前兑现。四是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公司管理行为。

交通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凡行政执法部门已处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营运违法行为,出租汽车公司不应再以加强管理为名实施经济处罚。

出租汽车公司为出租汽车驾驶员购买出租汽车车辆保险的,应当将团购优惠部分返还给出租汽车驾驶员。

市物价、交通部门要迅速调查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状况,尽快出台出租汽车企业管理费政府指导价和管理合同模式。

五、科学控制新增产能。

交通部门要对全市五区出租车市场、运力需求、驾驶员收入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我市出租车分区运营范围和新增出租车数量。

6.出台出租车司机奖惩政策。

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素质,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文明上岗、文明驾驶的良好形象,研究出台鼓励驾驶员精益求精的政策,如评选星级驾驶员、优秀农民工、红旗车等活动,鼓励出租汽车驾驶员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加强对刁难乘客、无理拒载、违规、不计程载客等行为的监督管理。经调查教育核实不改的,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终止资质。

7.从多方面关心出租车司机

(1)新闻媒体要积极报道政府打击非法营运的行动,宣传出租车行业的善举,为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出租汽车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切实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关系和谐发展。

(3)增设出租车候客点。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区域中心区域出租车候客点的规划建设,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吃饭难、上厕所难等问题。

八、提供便捷的信息反馈渠道

确保出租车司机投诉和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市、区有关部门应当公布出租汽车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佛山日报)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网友还关注

查看更多车系

附近经销商

查看更多经销商

热门车系推荐

热门品牌推荐

首页  > 百科  > 佛山哪里可以购买汽车年票  > 正文
抽半价车
抽半价车
每周1辆!
到店红包
到店红包
看车就送168(最高)
购车
百万购车补贴
千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