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掉头的情形 :
1.写有“禁止掉头”标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线是实线,无论它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禁止掉头”;
3.“禁左”路口禁止掉头;
4.路段中人行横道禁止掉头。
在以下4种情况中,交警会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掉头的司机将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在设有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 2、在人行横道处掉头的; 3、在非禁止掉头地点掉头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4、没有从左侧第一条车道掉头的(设有专用掉头车道地点的除外)。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般是罚200扣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