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车辆通行费征收什么时间办

时间:2024-08-31 04:0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办理车辆通行费征收手续的时候,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业务,但是现在很多地区都是实行的快捷支付方式,这个是需要办专门的卡片的。那么宜春车辆通行费征收什么时间办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宜春车辆通行费征收什么时间办

【工作时间】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宜春车辆通行费征收的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规定的车辆减免条件的;2、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车辆;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规定的车辆减免条件的;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三、宜春车辆通行费征收的设定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宜春车辆通行费征收目前是到交通管理局申请的,申请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和法定的节假日是不能申请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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