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临时牌照是在还没有办理正式的注册登记手续之前办理的,或者是在牌照丢失之后办理的,那么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还有哪些情况也可以办理这个牌照?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一、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条件是什么
a)未销售但需要上路行驶的;
b)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但需要上路行驶的;
c)进行科研、定型试验需要上路行驶的;
d)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但需要上路行驶的。
申请条件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2012年修订)第45条。
二、天津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天津地区要办理临时牌照的,除了没有销售出去的车辆或者是办理牌照丢了的车辆之外,还有的是实验型需要上路的车辆,也可以办理临时牌照,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汽车咨询可以致电太平洋汽车网在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