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转让过户的网上预约流程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4-08-30 10: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二手房的交易与转让一般是应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的,不能以非法的目的作为犯罪的行为,期房转让当然也是一样的。在双方签订了一定的转让合同之后,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执行。下面就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期房转让过户可不可以网上预约?

期房不可以过户。

可不可以将期房转让出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

除商品住房外的其他商品房在未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前,预购人进行转让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也就是说,期房转让的限制仅仅是对期房转让不予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而不影响期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期房退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购房合同无效

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情况下,因合同取得财产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互返还义务。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二)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

(三)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四)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导致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因此,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房有质量问题时可以退房,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那么期房就是可以退房的。

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的转让值得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一般有先将房屋的各类事项都了解清楚之后,应当检查是否有房产证,房屋的状况是否良好等等情况。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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