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投诉电话

时间:2024-08-30 09:2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机动车到了一定的年限或者行驶到一定的里程就需要报废机动车,报废过后就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对于营运机动车车辆的要求更加严格。那么在宁德市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办理的投诉电话市多少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宁德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投诉电话

监督和投诉电话:0593-12345

二、宁德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5、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6、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宁德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四、宁德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注销登记过后,机动车的行驶证作废,机动车车牌号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都无效了。机动车报废注销的应该提前2个月办理相关手续。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网友还关注

查看更多车系

附近经销商

查看更多经销商

热门车系推荐

热门品牌推荐

首页  > 百科  > 宁德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  > 正文
抽半价车
抽半价车
每周1辆!
到店红包
到店红包
看车就送168(最高)
购车
百万购车补贴
千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