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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购买的机动车需要到交管部门办理牌照,没有牌照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但是一般在正式牌照领取之前,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想开车上路则必须办理临时牌照,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我相关问题,那么你知道金华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什么时间办吗?为了帮
新购买的机动车需要到交管部门办理牌照,没有牌照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但是一般在正式牌照领取之前,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想开车上路则必须办理临时牌照,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我相关问题,那么你知道金华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什么时间办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个问题,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
一、金华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什么时间办
1、具体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二楼公安专区C21-C26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上午(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假期安排)8:30—12:00、13:30—17:00(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00、13:0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2、具体地址: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汽车城内横三路)1-10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假期安排)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金华机动车办理临时通行牌证受理条件
通过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金华机动车办理临时通行牌证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授权委托书;(委托时)
5、赠予文书;(赠予时)
6、公证书;(公证获得时)
7、调拨证明;(调拨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金华机动车办理临时通行牌证办理的一些相关知识,具体的办理地点和办公时间小编都为大家详细介绍了一下,需要办理临时通行牌证的朋友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到证件服务大厅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小编将竭诚为大家服务。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是需要去办理退休牌照的,机动车的通行牌证都是独一无二的,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金华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收费吗,为此太平洋汽车网帮助大家整理了这个方面的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金华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收费吗
一般是5元一证。
二、金华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综上就是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办理方面的知识,通行牌证的办理一般是5元一证,使用期限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太平洋汽车网的专业的,解决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