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指南

时间:2024-08-28 10: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商洛地区要办理车辆临时牌照的人员,需要尽快的向车管所办理这个业务,申请的条件比较简单,到时候需要准备好齐全的材料。那么商洛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有什么规定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商洛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购车发票;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货物进口证明书;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

二、商洛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有效;

2.机动车来历证明不得被涂改,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相符;

3.机动车不属于被盗抢车,不属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不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商洛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商洛地区申请机动车牌照的时候,只要是符合临时牌照核发的人员,就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内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证件,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车辆的相关材料,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网友还关注

查看更多车系

附近经销商

查看更多经销商

热门车系推荐

热门品牌推荐

首页  > 百科  > 商洛申领驾驶证年龄条件详细规定  > 正文
抽半价车
抽半价车
每周1辆!
到店红包
到店红包
看车就送168(最高)
购车
百万购车补贴
千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