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公民进行驾驶证审验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驾驶证审验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助于顺利完成驾驶证审验,那么宁波驾驶证审验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下面相关内容,下面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一、宁波驾驶证审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
第七十条
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第三款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四款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第五款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二、宁波驾驶证审验受理条件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温馨提示:记9分以上需现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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