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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限号限行时能走五环。北京的限行范围明确规定为五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主辅路 这就意味着五环本身并不在限行区域内。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20时本市其他机动车限行范围同样不包含五环路。无论是京牌还是外埠号牌车辆只要遵循相关规则都可以
北京限号限行时能走五环。北京的限行范围明确规定为五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主辅路 这就意味着五环本身并不在限行区域内。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20时本市其他机动车限行范围同样不包含五环路。无论是京牌还是外埠号牌车辆只要遵循相关规则都可以在五环上正常行驶不过需留意五环以内的限行规定。
对于京牌汽车而言每周会有一天的限行日在这一天尾号限行车辆不能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但完全可以在五环主辅路及其以外道路畅行。比如你的爱车尾号是当天限行号码你可以在五环上自由驰骋去往五环外的区域而不必担心违反限行规定。
外省市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方面的规定则更为细致。在尾号限行范围内以及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是禁止在五环主辅路及以内道路行驶的。这几个时段外埠车辆若要出行只能选择五环以外的道路。而在其他时间段只要按规定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等相关手续外埠车辆也能在五环上自在行驶。
需要明确的是违反限行规定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受尾号限行的本市号牌载客汽车在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会被处100元罚款不过不记分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不仅要处100元罚款还会记3分。
总之北京限号限行时五环是可以走的。但不同车牌类型、不同时段有着不同的规定。车主们出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规则提前规划好路线确保出行顺畅避免因违反限行规定而受到处罚。
北京限行可以走五环双向主路,五环外辅路,不可以走五环内辅路。如果你从五环外通过匝道或者内辅路(很短的距离)进入五环主路,且走的那段内辅路是必经之路。恰好在这段被拍了,你可以复议说明情况,一般都可以取消违章。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北京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换一次限行日。
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北京限行禁止路段
二环路主路(全线);
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
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
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
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
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
正义路、台基厂大街;
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间路段);
文津街、景山前街;
五四大街(北池子大街至东黄城根北街);
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
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
北京限行违规处罚
1、违反限行规则处罚(含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处100元罚款,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3、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以上就是关于对北京限行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北京限行日内可以驾车在五环主路行驶,7时至20时不可以在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
北京市车号限行的时间段
北京限行时间是早7点到晚8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北京限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
北京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日内,7时至20时尾号限行车辆不可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内行驶,可以在五环主辅路及其以外道路行驶。外省市号牌的机动车,在尾号限行范围内及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主辅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限行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