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包法》关于退车、换车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凭卖家提供的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进行换车。
三包家用车产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进行过2次修理,仍未消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相同主要零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再重复统计;
(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轮轴和车身的相同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轮轴、车身等主要部件由生产厂家在三包凭证上注明,其类别和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者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由销售者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