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使用性质,车辆可分为营运车辆、租赁车辆、教练车、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营运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租赁车辆是指专门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按租赁时间或者里程收费的机动车。
营运车辆,如道路客运、专门从事道路客运的机动车;公共汽车客运,是指专门从事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的机动车;出租汽车,按里程、时间收费,载客至指定地点的机动车;客运,专门用于运送游客的机动车辆。
蔻驰汽车,一家专门从事驾驶技能培训的机动车。货运车辆、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车(危险货物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是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紧急职务使用的警车、机动车辆。消防车辆、公安消防部门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车辆以及现场指挥车。救护车、急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用于抢救危重病人或者处理紧急疫情的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