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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江苏一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路边小狗却做到了一看二望安全的通过了斑马线。
这段视频在网上引起了广泛传播,也给很多行人安全过马路提了个醒。
现在,有不少行人说:“我着急!”、“我有事!”、“就这么点距离,没事!”,在交警制止他们的行为时,甚至有人还说:“撞了是我的事,不要你管。”等等。
编辑认为,这些说法,都不是理由,甚至是不对的。
当前,行人交通违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闯红灯走斑马线、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护栏乱穿马路、在快速车道上或高速公路上行走,等等。
有人说,行人只要被车撞,不管什么情况,机动车都要负全责,因为行人是弱者。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对于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主要看哪一方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作用更大!
如果机动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过错在于机动车,应负更大的责任:
一、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未让行人的;
二、在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未让被放行的行人的;
三、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未让行的;
四、机动车在人行步道内行驶撞人的。
如果行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则存在过错,可能会负更大的责任:
一、在规划的道路上横过道路未走斑马线或者过街设施的;
二、在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闯红灯通过的;
三、在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上,未在人行步道内通行的;
四、在没有人行步道的道路,未靠路边通行的;
五、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的。
PCauto大连站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文:太平洋汽车网 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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