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原因包括法定、酌定和证据不足三种情形。
法定不起诉方面,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为是犯罪,比如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无人员伤亡,或人员伤情极轻,就可能不起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按规定不再追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也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死亡,刑事程序通常终结而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中,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例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综合考量后符合条件的,检察院可酌情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原因多样,法定、酌定及证据不足的情形从不同角度,综合判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