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判罚有异议,可通过申请复核、行政诉讼、协商和解等途径解决。
如果对交警判罚不服,首先可以申请复核。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详细说明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上级部门会依规审查并给出复核结论,可能维持、撤销或更改原认定。
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能提起行政诉讼。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准备好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交警判罚存在问题。
此外,也可以尝试与交警部门或相关方进行协商和解。通过平和沟通,解释自身情况和观点,看是否能找到双方都认可的解决方案。
总之,在面对交警判罚异议时,要保持冷静,在规定时间内按合法合规途径处理,准备好充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