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灭失证明需在指定区域依次填好车牌号码、单位、时间地点、原因等内容,并在相应位置签名、注明日期、盖章,同时要根据不同灭失原因由对应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
不同的灭失情形,开具证明的部门也不同。自然灾害造成的,由灾害发生地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失火导致的,需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提供;交通事故造成的,则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若是车辆被盗报案后未追回,要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开具。
证明中的内容填写也有规范。车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灭失时间地点、灭失原因等信息都要准确填写。机动车所有人要签名并填写日期,查证人也需签字并盖章。此外,申请车辆灭失证明,车主需向车管所提出,按规定流程办理,提供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行驶证、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车辆灭失证明的书写与开具,为后续车辆注销等手续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