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
具体而言,记分周期的起始点是初次领证的那一天,从这一天开始,往后推算十二个月即为一个完整的记分周期。例如,若在5月1日领取驾驶证,那么到次年的5月1日就是一个记分周期。在这十二个月的时间里,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记分。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一次记分的分值有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不同情况。
每个记分周期都是独立计算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若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且所处罚款已缴纳,记分就会在该周期结束时予以清除,下一个记分周期重新开始计算。若累积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驾驶人则需要参加相关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才能清除。如此循环往复,通过记分周期的设定,督促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