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车主疑惑,同一车位能否再次申请充电桩?答案是肯定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按规范流程操作。以下将从政策依据、核心条件、操作流程三方面展开说明。
根据《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车位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有权申请充电桩,同一车位可因车辆更换等原因重新申请。需注意,每次申请需重新提交材料,不适用原审批结果。
车位产权或使用权未变更:需提供原车位产权证或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若产权转移需新产权人重新申请。
电力容量支持:原电表若为380V三相表,可直接接入新桩;若为220V单相表,需确认容量是否满足新桩功率(如11kW需10平方线)。
物业二次审批:需重新提交《充电设施建设同意书》,部分物业要求说明更换原因(如车辆升级)。
材料更新: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新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若更换充电桩品牌,需提供新桩3C合格证。
电力系统核查:联系供电局确认原电表负荷,若需增容,2026年新规明确老旧小区增容费用由公共收益承担。
施工与验收:优先选择车企合作团队,确保线缆规格匹配新桩功率(7kW用6平方线,11kW用10平方线),验收需检测接地电阻≤4Ω、漏电保护响应≤0.1秒。
若物业以“重复申请”为由拒绝,可依据《民法典》第278条,说明更换车辆属于合理需求;若电力容量不足,可申请免费增容,超距布线费用约45-70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