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城市通勤中,电动车已成为许多人的首选交通工具,但不少车主对其属性划分仍存在模糊认知,这直接关系到上路合法性与行驶规范。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电动车的属性判定需依据核心参数综合考量,而非仅凭外观或主观判断。
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参数需同时满足四项核心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且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2025年9月1日后出厂的新车可豁免脚踏要求)。此类车辆悬挂绿色牌照,无需驾驶证,可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但需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则,如不得载人(部分地区允许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擅自改装提速等。
当电动车参数超出上述任一标准时,即属于机动车范畴,具体可分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两类。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介于25km/h至50km/h之间,需悬挂蓝色牌照,驾驶人应持有F、E或D类驾驶证,且不得载人;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或电机额定功率不低于4kW,需悬挂黄色牌照,驾驶人需持有E或D类驾驶证,可按规定搭载一名乘客。需注意的是,此类车辆需登记上牌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驶时应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则,不得驶入非机动车道。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应首先核对车辆合格证上的“车辆类型”标注,确认其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并优先选择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合规车型,避免因车辆不符合标准而无法上牌。此外,2026年起多地将逐步禁行超标电动车,建议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或手续齐全的电动摩托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车辆属性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