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开校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规定不避让校车会被扣除 3 分。比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163 号)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 3 分。
而且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还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200 元罚款。
在实际情况中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车辆的避让规定要分不同情况。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时校车停靠后方车辆必须停车等候绝对不能超车。同方向有两条以上车道的校车停靠时同车道和相邻车道后方的机动车要停车等候其他车道的机动车得减速。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会靠道路右侧停靠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还会打开停车指示标志。这时候其他车辆必须停车礼让。
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以及相对方向车道的车辆都应当停车等待。第二种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
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绝对不能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总之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避让校车的规定这不仅是遵守法律更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