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签字了还可以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能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得记住这复核申请要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而且同一事故的复核就一次机会。
要是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那就不予受理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复核时必须明确请求、理由还有主要证据。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规定时间内就能申请复核。
不过通常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好更改只有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后觉得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才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另外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含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所以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签字后不满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去申请复核就行要抓住这个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