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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首先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在客观检验基础上评价确定伤残等级。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如需延期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十日若超过时限需省级批准。 其次鉴定机构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首先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在客观检验基础上评价确定伤残等级。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如需延期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十日若超过时限需省级批准。
其次鉴定机构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出具书面结论并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结果后二日内将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若有异议可在接到复印件后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经县级批准后另行指派或委托。
然后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治疗终结后由有资质的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自行委托。
再者被鉴定人携带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相关项目鉴定提交原件材料交纳费用等待通知并由家属陪同前往。
另外伤残鉴定分精神和肢体两种还有“三期”鉴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前要去交警队拿委托书也可先起诉立案再请求法院出具。肢体鉴定一般受伤 3 个月后做精神鉴定受伤 6 个月后做具体看恢复情况。
最后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的时限与首次相同。
最新修订的汽车交强险赔偿额度规定变化较多。
首先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之前的 11 万元提高至 18 万元。这里面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 1 万元提升到 1.8 万元涵盖抢救费、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及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 0.2 万元不变。在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1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 元。
另外6 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 1050 元/年调低为 950 元/年。
此次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总责任限额从 12.2 万元调整到 20 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相同比例调整。而且第三者责任险最高限额提高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从 5 万 500 万元档次提升到 10 万 1000 万元档次。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全面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商车险附加费用率下调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 35%下调为 25%预期赔付率由 65%提高到 75%。安全记录好的车主保费更便宜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分为 5 类下浮由原来最低的 30%扩大到 50%多年未发生赔付车主交强险最低调至 5 折。车险综合改革方案出炉交强险赔付最高至 20 万在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优化了商车险保障服务提升了商车险责任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