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解决期限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一致请求调解的要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开始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都是 10 日。调解达成协议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书各方签字生效未达成协议会制作调解终结书。
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简易程序一般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还能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 5 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和行驶证。
当事人因伤致残的治疗终结后 15 日内可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 30 日内评定对评定有异议15 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 30 日内作出决定。
交通事故致死的尸体检验完成后通知亲属 10 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涉及赔偿问题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根据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报警应尽快越早报警越易受理证据更多定则更明确搁置久了可能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