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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事故后申请社会救助的办法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要明确申请条件。像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等情况就可以申请。 其次说说申请方式。线上申请可以通过“浙里办”平台登录后在首页搜索栏输入“事故垫付
交通事故后申请社会救助的办法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要明确申请条件。像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等情况就可以申请。
其次说说申请方式。线上申请可以通过“浙里办”平台登录后在首页搜索栏输入“事故垫付”然后点击“填报申请”如实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处理事故的交管大队确认信息无误且阅读勾选相关内容后提交申请就行。线下申请的话温州市交管局一至五大队、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均设有专窗办理市本级申办窗口的联系方式比如温州市交管局一大队是 057756557678二大队是 057755583859三大队是 057756581532四大队是 057786200155五大队是 057788568119。
另外申请流程方面交管部门在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查明事故车辆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如果符合应在受理该事故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在抢救受害人结束之日一般指自抢救之时起 72 小时以内起 10 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近亲属凭交管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或者受伤人员由负责抢救的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凭交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及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确定金额并拨付不符合的会说明理由。而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可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追偿。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 72 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单人最高限额为 8 万元的抢救费用。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具体来说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比如车辆、货物损失和停运纯利损失等。
当被保险车辆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
若被保险车辆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 元。
医疗费用项下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
伤残费用项下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伤残/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
财产费用项下包括车辆维修费、施救费及其他财产损失。
交强险能赔偿的是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被保险人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与保险公司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单位管辖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但交强险也有不赔偿的范围比如本车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另外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下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在特定情形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时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院应予支持且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可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