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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事故双方当事人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然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和当事人约定好调解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并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若口头通知则要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事故双方当事人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然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和当事人约定好调解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并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若口头通知则要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要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变更调解时间。
调解开始时交通警察会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让当事人阅读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并进行教育接着根据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再计算损害赔偿金额及各方承担的比例。
赔偿标准方面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全因当事人责任承担 100%赔偿责任一方负主要责任承担 70%双方同等责任承担 50%一方负次要责任承担 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部分全因机动车一方负责的承担 100%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和标准参照相关法律解释和上一年度统计数据调解。达成调解一致的制作调解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调解过程中受损方应尽快收集和保存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见证人证言、车辆损失程度评估等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如果协商无果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情况进行判决要求责任方履行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一般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调查的证据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是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时要明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时要是对交通事故赔偿有异议这属于民事案件得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法律依据众多比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还有《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