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转让后可以保存六个月。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转移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机动车登记流程的方法如下:
1.车主办理变更、迁出业务时,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如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原件等。,然后去发放车牌的地方。
2.业主收到变更单,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加盖业主印章,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3.将数据送至注册受理岗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前往检验岗进行一致性鉴定和车辆安全性能测试。
4.检验合格后,车辆将车牌直接交回牌照管理岗,然后缴纳费用,等待建档和临时领证。
5.办理车辆变更、迁出业务后,应到过户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管理转入业务。车主在办理车辆管理过户业务前,应查看已登记车辆是否有违法记录,如有则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6.之后车主填写审批表,审核通过后去国税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表。
7.然后携带机动车公事包、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及符合过户要求的相应凭证到受理岗检查手续是否安全有效。
8.提交以上信息申请注册,审批符合要求后获得待办事项。然后车主会在受理窗口与待办事项确认车牌号,付款后再领取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9.然后,拿着付款凭证和《许可证通知书》拿到机动车号牌。车主安装号牌后,在受理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10.机动车登记完成后,将登记表送辖区交警分局(大)队车辆管理部门即可。
11.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