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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四停四是指非广州中小客车进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4 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 4 天自然日以上。时间包括工作日和周六日。
限行区域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的大部分区域如广州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浦大桥不含、珠江水道东圃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桥至广和桥海珠区以南长洲岛及番禺区以北海珠区及白云区以西大坦沙及金沙洲以东、亚港大道不含、华南快速路三期亚港大道至春港立交不含、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不含、彭剑路不含、通泰路不含、广州大道以北通泰路以北不含、华南快速路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光山段不含、广山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路不含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河东大桥、洲头嘴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开四停四的时间计算以进入广州市区的时间为准。比如某辆车在周一进入广州市区那么它需要在周四才能再次进入市区。
违反开四停四规定会被处以 200 元罚款并扣 3 分的处罚。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不受开四停四限制。
8 月 1 日政策正式实施比如外地车辆 1 号进入限行区域这个外地车辆可以停留到 4 号只要在 5 号之前离开广州就不违反规定。被限制的天数是从出发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开四停四”政策目的是减少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