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众多。
首先是医疗费即诊疗、医药、住院等费用。
误工费根据有无定残和收入情况计算定残的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有固定收入按月收入除以当月天数无固定收入按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除以 365 天再乘以误工时间。
护理费根据护理期乘以每天 50 到 100 元。
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准包含就医、转院治疗及处理事故相关事宜的实际花费。
住宿费按住宿期乘以每天 50 到 100 元由法院地经济水平决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期乘以每天 50 元由法院地经济水平决定。
营养费根据法院地经济水平和医嘱按补充营养期乘以每天 50 到 100 元。
残疾赔偿金以法院地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普通适用器具标准算。
鉴定费以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发票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法院地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基数计算。
后续治疗费以医院诊断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相关费用。
丧葬费按法院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 6 个月。
死亡赔偿金以法院地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精神抚慰金在 5 千元到 10 万元由法院地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总之辽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明确计算标准清晰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