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多个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医疗费是实际治疗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门诊住院费、诊疗费等。
误工费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此计算不能证明的参照江苏地区相应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一般为 30—80 元/天徐州市标准一般为 50 元/天。
住宿费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或实际产生费用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分别计算。
营养费一般为 30 50 元/天。
交通费按往返费用、必要往返次数和人数或实际产生费用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受害人年龄计算。
死亡赔偿金也根据受害人年龄计算。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 个月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规定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列支。
精神抚慰金一般为 5000 至 50000 元。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为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2022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最新标准 63211 元/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仍按照旧标准 37796 元/年计算。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旧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作为单独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