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轻微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包含多个方面。
医疗费方面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据实结算已在医保中心报销部分保险公司和侵权方对报销部分有权不予赔偿。
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从事行业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算不能举证的一般按 80 元/天标准计算。
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无收入按 80 元/天计算特殊情况需 2 人护理依鉴定意见。后续护理依赖需鉴定14 级伤残最长不超 20 年植物人状态最长不超 10 年。
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准死亡案件限于直系亲属办丧事必要合理费用无票据的酌情在 1000 元内主张。
伙食补助费按 32 元/天标准仅限住院期间。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
精神损失费方面轻微伤 100020000 元轻伤 500050000 元重伤 30000300000 元死亡家属 30 万50 万不等。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计算。比如小于 60 岁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年×伤残赔偿系数。
总之具体赔偿计算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