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是一年重置一次。
具体来说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比如您是 2020 年 1 月 1 日取得驾驶证那么到 2021 年 1 月 1 日零时为一个记分周期。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所记分值未满 12 分且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会自动清零。要是尚有罚款未缴清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就不会给予清零会在此基础上继续记分。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 12 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 15 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 7 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发生特定情形车辆管理所会有相应的处理措施比如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等。
另外处理违章扣分不要等到一个记分周期的最后一天以免算入新的计分周期。而新的扣除制度规定处理非本人车辆违章只能三人扣分且需绑定个人信息面签绑定日期后才能处理电子眼同时面对面绑定也是有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