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交管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复核后会作出相应的复核结论。
申请复核时要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法庭提出并阐明理由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虽然交警不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可通过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来解决。
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可以不签字不签字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但不适用调解。
交警有权在完成对事故车的检验以及必要证据收集后依据事故认定书放车。
如果当初申请复核过且结论是维持原认定之后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会更困难。
所以当事人没有十足把握一般不建议申请复核可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