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咸宁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政策是这样的。
补贴范围为补贴期限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咸宁市内购买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可申请补贴。
报废或转出的湖北号牌旧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 2022 年 6 月 1 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
补贴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日期须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8000 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 3000 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5000 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 2000 元/辆。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 1 辆车的补贴。
消费者获得补贴的方式为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咸宁市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
个人消费者在市内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
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银行账户。
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购车合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
个人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经查实的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