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湖北省出台了一系列购车政策旨在促进汽车消费。
对于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期间购买按销售价格的 3%给予补贴省级与汽车生产所在市县财政各分担一半。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 2022 年底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也延续至 2022 年底。
在营销促销方面加强汽车整车、零部件产销衔接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利用新媒体开展多渠道营销。
政府采购方面依法依规将省内生产的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纳入相关范围并优先采购。
加快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推进公交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鼓励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并给予财政支持。
落实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要求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等有调整。
培育特色消费市场探索住行一体化消费模式发展多种租赁模式。
简化购车交易环节消费者在 4S 店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业务有“四个减免”和“一证办”“一窗办”。
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合理布局市场建立联网核查制度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
优化城市停车管理增加车位供给允许非严管路段夜间停放车辆等。
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和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