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四车报废有补贴。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仅新购置新能源营运冷链货车、仅报废国四老旧营运重型货车、国四老旧营运重型货车报废并更新为国六营运重型货车这四类情况有补贴。
补贴范围包括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期间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微型柴油载货汽车和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大型、中型柴油载客汽车等。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情况为 3.5 万 17 万。报废车辆需在强制报废期限前一年以上进行解体报废。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补贴单位不享受补贴。享受过国家及本市各级财政补贴的车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
申请补贴需完成车辆报废更新相关手续然后登录平台申请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上。
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如“国四及以下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办理平台”网页 PC 端、首都之窗“政策兑现”频道中“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京通”小程序“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专栏。
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24 时车主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4 时逾期均不予受理。
申请时需准备相应材料如个人车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等企业车主上传工商营业执照照片等。
申请人申报后通过审核的车主补贴资金将及时发放到银行账户上。若审核未通过会有通知线上提交填错信息被驳回后可修改。
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01068025211、01068027332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