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郑州限行规定如下
限行区域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每天 7 时至 21 时实施限行。
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注意事项
1.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2.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3.违反本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