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其销售的汽车商品实施的“包修、包换、包退”政策。
三包期限方面不低于 2 年或 5 万公里。包修期限通常不低于 3 年或 6 万公里。
包退包换的情况有多种。自三包有效期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等驱动电机或其主要部件的可以退换。
购买发票开具后 60 日内或 3000 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箱故障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箱故障、车身开裂或漏油免费退换货。
三包期内因安全性能严重故障累计修理 2 次且安全性能严重故障未消除或出现新的安全性能严重故障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车驱动电机或同一主要部件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同一主体部分因质量问题一共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家用汽车治污装置主要零部件质量问题保养时间累计 30 天以上或同一问题 4 次以上可退换。
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有极限规定。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保养家用汽车产品的公司。
消费者在履行三包核实购车信息时免除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
易损件、已书面告知缺陷、出租、经营、改装、自行维修、不合规使用、不可抗力、无发票等情况属于三包免责的例外。
如果厂家给出的保修政策比三包更合适则按照厂家的购车政策进行保修。
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安装装修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损失。
退换车的流程是车主提前准备好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商业保险复印件、交强险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等向购车服务商表明退车或者换车的意愿。服务商会向汽车厂商申请厂家同意后服务商会和客户签一个“退换车申请表”服务站会对退换车辆做检查如有人为原因故障会扣除相应维修费。